
盛棠小朋友在洛城一带很有名。 尤其是古城区,四街八巷十二楼,没有人会不知道她盛小姐的大名。 同样年纪的小姑娘,有人爱哭,有人会闹,有人三天不打上房揭瓦,也有人天生就像是白瓷娃娃,一颦一笑都讨人喜欢。 白玉做的脸,樱桃做的唇,又摘了天上的明月做眼睛,最重要的是有一把好嗓子。 撒娇的时候裹了糖,揉了蜜,一点一滴渗进人耳朵里,钢铁心肠也得柔上三分。 更别提唱戏的时候,绵软甜糯的一张小嘴儿,一字一句如珠如玉,拉长的调子勾着人的美梦,凡是听过她唱的曲儿,哪个老人家不赞她一声好。 她是古城里娇养出来的妙人儿,清风明月一般的小姑娘,爱听戏,会唱戏,更是弹得一手好琵琶,俨然一个别人家的孩子。 可是很少有人知道,棠姑娘的偶像包袱重的约等于十斤棉花加十斤铁。 “大哥哥,十斤棉花和十斤铁,哪个更重呀?”盛小姐咬着笔头,糯米似的小白牙在塑料盖子上留下一个浅浅的牙印,唇边的梨涡若隐若现。 老成持重的陆骁端坐在桌前,笔尖在纸上顿了一下,“十斤我和十斤你,哪个重?” 盛小姐不假思索,“当然是你更重!” 陆骁挑眉看她一眼,“可我不会虚报体重。” “是吗?”盛棠歪头考虑了两秒,眼神天真的不得了。 “……把脚松开,”陆骁沉默了两秒,“我重。” 棠姑娘眨眨眼,对他弯唇一笑,“你看,事实总是让人无法反驳。” 陆骁看着她无辜的小脸,忍住了把她过肩摔的冲动。 是的,十一岁的陆骁是个沉迷于过肩摔的小朋友。 然而六岁的棠姑娘小小的一只,拎起来还没有十斤吸饱了水的棉花重,白玉团子一样的小美人,他怕摔一下就碎了。 但是说实话,他还挺想试试的。 他还想试一试,她的头发是不是真的像丝绸一样滑,她的皮肤是不是像玉雕一样凉,她的脸蛋是不是真的像棉花糖一样软,然而踩在他脚背上的那只脚告诉他:她不给他机会试一试。 陆骁从小和父亲在部队大院里长大,那时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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